2014年马鞍山和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人)
2014-04-29 08:46马鞍山卫生人才网 来源:马鞍山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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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马鞍山和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2014﹞6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落实用人自主权,经县政府同意,201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县级公立医院2014年度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1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学历和专业条件等见下表。
本招聘公告将在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卫生局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发布(后续环节如准考证领取时间通知、考试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相关事宜均在和县卫生局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不再另行以其他方式通知)。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报考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学历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核,但已取得执业(从业)资格的可不按此规定进行审核。招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的,第一学历要求为本科。
(三)年龄:统一计算至2014年1月1日,以居民身份证为准(例如:30岁以下,即为198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完整的毕业生学业档案(签订合同时提供,档案不全或无法提供档案的,不予签订合同)。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⑴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⑶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⑷ 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6)现役军人;(7)在编在岗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5月8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和县卫生局办公室(县政府大楼11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上述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者需提供:⑴《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提供经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⑶相应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⑷要求的工作证明;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考生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做出诚信承诺。
4、每岗位(专业)指标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医、药、护、技类的不低于1:2,其他不低于1∶3。对于报考人数少于以上比例的岗位(专业),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专业)的指标。被取消招聘岗位(专业)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专业)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专业)。
5、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合格,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予进入下一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笔试成绩同分,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有执业资格者优先;学历、执业资格均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优先。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信息将在和县卫生局网公布,请主动关注)。
2、笔试内容:卫生管理、会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病案管理、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医学法律、中文、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类等九个专业的报考人员笔试考公共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经济理论基本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公文写作、科技知识、省情、时政等),护理专业考《护理基础知识》,其它专业统一考《医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均为2个小时,不指定教材。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2、考察: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进一步复审。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信息在和县卫生局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所报考单位、专业内等额递补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含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办理签订合同手续)的。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县成立“和县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关注度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范操作程序,严肃纪律,加强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循私舞弊,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当事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报酬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未尽事宜由和县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5—5312733(卫生局)
和县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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